全國綠色礦山遴選工作座談會在北京召開!
近日,自然資源部發(fā)布《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年度綠色礦山遴選工作的通知》,這預示著,全國砂石礦山企業(yè)申報國家級綠色礦山工作已經加快開展。
2019年6月19日,中國自然資源經濟研究院受自然資源部礦產資源保護監(jiān)督司的委托,召開綠色礦山遴選工作座談會。自然資源部礦產資源保護監(jiān)督司鞠建華司長對相關工作進行布署和要求。
會議首先由各省自然資源廳礦產資源保護監(jiān)督處負責人(或相關負責人),介紹本省綠色礦山遴選工作基礎、存在的問題以及建設性意見。
然后由中國地質科學院鄭州礦產資源綜合利用所、中國地質科學院礦產資源綜合利用所、中國地質科學院礦產資源研究所、中關村綠色礦山產業(yè)聯(lián)盟等自然資源部綠色礦山技術和工作支撐單位交流了關于綠色礦山遴選工作的建議和意見。
最后由自然資源部礦產資源保護監(jiān)督司鞠建華司長對下一步工作進行布署和要求。鞠司長對各省廳提出了“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嚴格把關、認真遴選”十六字要求,并對各省廳同志提出的問題進行了認真的分析和解答。
本次綠色礦山遴選工作座談會,使大家明確了下一步工作方向、工作目標以及上級單位的工作意圖,為綠色礦山遴選工作起著重要的作用。
小提示
據了解,《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年度綠色礦山遴選工作的通知》要求:
按照《關于加快建設綠色礦山的實施意見》(國土資規(guī)〔2017〕4號)要求和自然資源部2018年公告發(fā)布的《砂石行業(yè)綠色礦山建設規(guī)范》等9項行業(yè)標準開展遴選;
砂石骨料行業(yè)新建礦山應正常生產一年以上,生產礦山剩余開采年限應不少于五年并正常運營;
已通過實地核查、符合上述原則的原四批國家級綠色礦山試點單位,可直接列入遴選名單,不占遴選總數(shù);
7月31日前將遴選材料報送自然資源部礦產資源保護監(jiān)督司。